close
崔郊<赠婢>的最后一句写得还真是好,虽然后世人用的未必恰当,
但所述出的意境与那句"相濡以沫, 不如相忘于江湖"一般,
真有那么三分悲怨再加上七分的无奈。

人生啊,总是有那么几分无奈~
就好象一个人,是无法要求别人都怎样对他/她。
不过...但是...起码...
他/她能选择要不要再继续接触对方,毕竟没人天生就得上赶着自虐嘛。

快乐都是自找的,烦恼也一样.

不爱一个人了也不要去恨他,没理由,没必要,也是有点舍不得去恨。
其实爱的反面应该是漠视,不要用目光冻死他,是根本上的漠视,当他透明就是了。
好象把vista的界面透明度调高一样,眼神要穿过他,看到人群。
或者干脆一针见血地对他说一句:"你不就仗着我喜欢你么?"

碰到喜欢你的人要去珍惜,人家不容易。
这世界上除了父母(甚至有时侯包括父母),没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地对你好的。
真让你碰到一个, 你就偷着乐吧。

也得记着点,人都是有自尊有底线的,
别以为人家喜欢你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忍着,又不欠你什么。
等把人推走了你再感叹为什么没人爱我那可就晚了。
人啊,要知足也要惜福,这才是快乐的根本原则。

托尔思泰曾经在一个采访中说过这么句话:
"我快乐的秘诀并不在于追求最好的,而是坚信我所拥有的才是最好的。"
别人的东西再好,与我何干?我的东西再破,我还觉得有种残缺美呢!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游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